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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:
(一)「特殊教育法」及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
辦法」相關規定辦理。
(二)依據花蓮縣政府 115 年 3 月 11 日府教特字第 1150044980B 號函辦理。
二、甄選類別:
(一) 錄取名額:按時計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 1 名,備取 1 名,每週工作 37 小時。
(二) 僱用期限:自起聘日起至 115 年 6 月 30 日止。(若縣府補助終止,應無
條件解聘,不得要求補償)
(三)待遇:按時計酬,每小時新台幣 196 元,工作時數每週 37 小時(以縣府實際核定時數為準)。寒暑假及未排定出勤之日不支薪;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,另含勞健保及勞退提撥。
三、報名資格條件:
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(不得有雙重國籍、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 10 年者,不
得報名),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所列各款情事之一者。
(二)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者。
四、工作內容:
(一)協助生活自理和教學活動、維護學童安全及協助處理學生偶發事件。
(二)每日上網登打工作紀錄。
(三)其他本校臨時交辦有關特殊教育之事項。
五、公告方式: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頁( http://www.hlc.edu.tw/)及本校網站
(http://www.tmps.hlc.edu.tw/)。
六、報名時間地點:
(一)報名日期:
1.第一次招考: 115 年 4 月 2 日(星期四)上午 8 時 30 分起至 9 時止。
(二)報名地點:銅門國小人事室。
(三)學校地址:花蓮縣秀林鄉銅門村69號。
(四)聯絡電話:(03)8641174 分機 2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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